高雄一名打零工的張姓男子,前(2022)年7月間在屏東縣萬丹鄉開車時闖紅燈,撞上騎機車綠燈直行的黃姓女子,導致黃女腦部重傷,昏迷指數僅10分,需終生依賴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管維持呼吸,並需要長期照護。事後黃女及家屬向張男求償1668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決張男應賠償1476萬餘元,若以張男每月約1萬7000元的收入計算,他需不吃不喝工作72年才能還清這筆賠償金。
▲高雄打工男闖紅燈將騎士女撞癱,被判賠1476萬,恐需不眠不休工作72年才能還清。(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根據判決書內容,張男於前年7月13日上午10時許,開車沿屏東縣萬丹鄉中興路1段南往北向行駛,行經中興路1段與新社路交叉口時違規闖紅燈,撞上黃女所騎的機車,黃女當場倒地不起,經送醫後診斷出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嚴重腦水腫、顱骨骨折及右側第四至五節肋骨骨折併肺挫傷等多處傷害。儘管經過治療,黃女仍因腦部損傷導致意識障礙,昏迷指數僅10分,需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管維持呼吸道通暢。
事故發生當下黃女才41歲正值壯年,未來可能需要終身躺床,家屬因此提告求償,費用則以黃女每月7萬4000多元的月薪計算,到她65歲時的勞動力減損約1402萬5258元;不僅如此,黃女女兒、父親也另外對張男提告求償醫藥費、看護、精神慰撫金等,合計求償1668萬餘元。面對龐大的求償金額,張男表示自己的收入根本無法負擔這筆巨款,並主張黃女家屬求償金額過高,也要求黃家提出薪資證明。
▲高雄打工男闖紅燈將騎士女撞癱,被判賠1476萬,恐需不眠不休工作72年才能還清。(示意圖/ENews資料庫)
不過,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認為,肇事主因是張男闖紅燈所致,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原本擔任作業員的黃女經醫院勞動能力減損鑑定後,其全人障礙已達到85%;依美國醫學會「永久障礙評估指引」評估,勞動能力減損百分比為97%,黃女家屬求償有理。經過重新計算後,法官認定黃女家人合計可請求金額為1527萬0224元,扣除已領取的強制險,判張男應賠償黃女及黃女家屬1476萬餘元,若以張男打零工月薪1萬7000元來估算,張男恐怕得不吃不喝工作72年才能還完,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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