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薛姓潛水教練在墾丁經營民宿,某次接待一名單純、個性活潑的年輕女學員時,假借按摩的名義猥褻得逞,甚至說出「我是妳兄長,相信UNCLE,我是為妳好,把妳當妹妹」,氣得女學員報警提告。屏東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且薛男已履行完畢,因此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薛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 薛姓潛水教練在民宿侵犯年輕女學員,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示意圖/ENews)
判決書指出,薛男在墾丁經營民宿,同時也提供潛水教學課程,2022年5月間,已婚的女學員離職後,經友人介紹前往墾丁學潛水,但當天天候不佳、無法下水,薛男便改約女學員聚餐、喝酒,過程中薛男發現女學員可愛單純、性格開朗又不拘小節,且輕易信人、不排斥與中年男性互動,於是心生歹念,以女學員身體很多氣結為由,想幫忙對方按摩,更指示對方洗澡後別穿內衣,儘管當下女學員覺得很奇怪,但本身有過按摩的經驗,知道治療氣結的手法,所以選擇相信薛男。
當天凌晨,女學員穿著寬鬆衣物坐在房間床鋪上,薛男則循序漸進引導女學員,先是以乳腺按摩為由,讓她脫去上衣,接著趁腿部按摩,把手伸到對方下體,直接脫下對方內褲並撫摸陰部,甚至用舌頭舔對方胸部,嚇得女學員極力反抗,當場起身喝斥,薛男卻淡定回說「我是妳兄長,相信UNCLE,我不會想跟妳做愛,我是為妳好,我把妳當妹妹」,事後薛男提議出去散步,藉此緩解尷尬,而女學員返回房間後,立刻將房門上鎖,隔天清晨在雨聲的掩護下,火速逃離民宿並搭機回家,再前往警局報案提告。
經過DNA鑑定,確實從女學員身上的隱私部位檢驗出薛男的DNA,而薛男被捕後,坦承自己確實在沒有徵得女學員的同意下,在民宿內侵犯對方。
屏東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考量薛男坦承犯行,也已表達悔悟之意,同時已與女學員達成和解,且已履行完畢,因此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薛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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