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名台灣男子因在柬埔寨販毒被判重刑,引發社會關注。柬埔寨金邊初級法院於20日裁定,三人販毒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並各處以3000萬柬幣(約合7500美元)的罰款。
▲▼三名台灣男子因在柬埔寨販毒,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柬中時報)
根據《柬中時報》報導,這三名被告分別是37歲的楊紹春(YANG SAO CHUN,音譯)、31歲的莊柏健(CHUANG PO CHIEN,音譯)與30歲的吳春德(WU CHUN TE,音譯),皆來自台灣。他們於去年11月初在金邊市隆邊區被警方逮捕,當時警方在他們的住處搜出總計2.14公斤的K他命(Ketamine)藥物。
金邊初級法院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根據警方提供的證據,認定三人確實涉及運輸及販賣毒品。法官在宣判時強調,販毒行為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必須嚴懲以儆效尤。這起案件再次引發了對台灣人在海外犯罪問題的關注。
柬埔寨近年來加強了對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對於販毒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根據柬埔寨法律,販賣、運輸毒品的最高刑罰可達終身監禁,甚至死刑。此次三名台灣男子被判重刑,顯示了柬埔寨政府對毒品犯罪的嚴厲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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