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永靖鄉一名38歲的陳姓男子因沉迷拉霸賭博遊戲,經常向42歲胡姓女友借錢,去年底胡女忍不可忍提出分手,陳男一氣之下跑到胡女住處索討30萬元的分手費,還揚言要縱火,嚇得胡女逃離住處、不敢回家,陳男不滿胡女不聯繫,直接將自己反鎖在胡女屋內點火,導致全身約有6%遭二度燒燙傷。案經審理,一審陳男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年7月徒刑,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 彰化男子向女友討分手費未果,憤而將自己反鎖在女友家中縱火,導致自己被燒傷。(示意圖/ENews)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胡女交往6年多,近年陳男染上賭博惡習,經常向胡女伸手要錢,胡女先後給了陳男10多萬元,但胡女作為單親媽媽,除了要負擔家計之外,還背負房貸、車貸,經濟壓力非常大,無法無限供應金錢給陳男揮霍,雙方多次為錢發生爭執。
去年11月23日,胡女狠下心來向陳男提出分手,陳男竟趁機跑到胡女住處大鬧,不僅獅子大開口索討30萬元的分手費,還揚言要縱火,胡女害怕陳男做出脫序舉動,於是立刻跑到親友家躲藏,警消獲報後趕至現場,發現陳男將自己反鎖屋內,並用打火機燃燒棉被、紙張縱火,造成自己的手、臉被火燒傷,全身有6%的二度燒燙傷。
彰化地院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處陳男3年7月有期徒刑,陳男不服上訴,以自己「有憂鬱、失眠、精神不穩等情形,長期在精神科看診紀錄」為由,希望獲得減刑輕判,但台中高分院二審調閱病歷,並囑託台中榮總鑑定,認為陳男在犯行時能夠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無明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且胡女不願與陳男調解,陳男也無能力賠償胡女的損害,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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