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新竹縣竹北市的劉姓男子與桃園市的童姓女子有金錢糾紛,劉男為了追討債務,2022年間將GPS衛星定位追蹤器藏在童女的黃姓丈夫的後車廂底盤下,藉此掌握童女的行蹤,黃男發現後,劉男不只沒討回錢,反而觸法挨告。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劉男依妨害秘密案件起訴,由於劉男坦承不諱,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 劉男為了追討債務,將GPS衛星定位追蹤器藏在童女丈夫的後車廂底盤下,藉此掌握童女的行蹤,因而挨告。(示意圖/ENews)
回顧案件,劉男和童女有金錢糾紛,但欠債的童女一直置之不理,2022年12月間,劉男發現黃男的車子停在觀音海水浴場附近,於是偷偷將GPS衛星定位追蹤器藏在其後車廂底盤下,以掌握童女的行蹤,同月21日黃男因維修車輛檢查,驚見後車廂底盤下竟有一個異物,經查是GPS衛星定位追蹤器,氣得委託律師向桃園市警大園分局提出教唆妨害秘密罪嫌。
桃檢偵查時,劉男對於自己在黃男車上裝設GPS一事坦承不諱,黃男則指證歷歷,大園警方也提供GPS衛星定位追蹤器照片等佐證,足認劉男犯行明確。
檢察官認為,劉男是自己裝設GPS衛星定位追蹤器,並未委託他人,應為正犯,而非黃男所提的教唆犯,因此將劉男依妨害秘密案件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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