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21年前與妻子舉辦結婚儀式,但未進行登記手續,沒想到12年後,男子竟瞞著妻子和另一名女子再婚,直到今年6月他才主動前往派出所坦白此事。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考量男子已經和妻子達成和解,最終依重婚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
▲男子2003年結婚沒登記,12年後又娶一女。(示意圖/ENews資料庫)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明(化名)2003年間與妻子舉辦結婚儀式,並邀請了許多親朋好友共襄盛舉,但他和妻子卻從未正式在戶政機關登記結婚,沒想到2015年間阿明又與不知情的A女結婚。不過阿明重婚一事遲遲沒被發現,直到今年6月,他主動前往派出所說明情況並配合警方做筆錄。事件東窗事發後,阿明與原配達成和解,而妻子也在今年10月間具狀表明不再追究,希望依法撤回告訴。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重婚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當事人有意撤告,也不生撤回告訴的效力,但考量到阿明是因為法治觀念不足而觸法,且犯後主動自首並坦承犯行,且已獲得妻子的諒解,因此依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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