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採訪報導)器官捐贈在台灣已推廣多年,但實際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的民眾僅有2%,因此,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為了解民眾對於器官捐贈的認知,特地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只有4成民眾願意在辭世後,將器官捐贈出來,但其中只有半數網友有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6成不願將器官捐贈出的民眾中,死無全屍及摘除器官會痛為考量因素。
胃、手腳為民眾容易誤認可捐贈的器官
在調查中也發現,有近7成民眾自認了解器捐,但卻有不少人將胃、手腳、鼻子、子宮、乳房、腦等認為是可以捐贈的器官,對此,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龍藉泉理事長表示,雖然上述器官不在捐贈範圍內,但像胃其實對於需要換整個消化系統的民眾來說,也是可以做更換的,只是它無法單獨捐贈,至於其他器官,對於人體而言只有美觀功能,就算少了它們也能生存,因此,就沒有捐贈的必要。
簽署捐贈卡前應先與家人溝通取得同意
最後,協會表示每天接觸社會大眾與器捐家屬中發現,即使健保IC卡加註器捐已具有法律效力,但現有的民情及多半家屬因情感的連結,不忍心死者過世後還遭受痛楚、或無法留全屍而反對、甚至阻止器官捐贈,往往在尊重家屬的立場下,無法尊重過世的親人,所以,呼籲民眾在簽卡之前,要先與家人溝通、得到同意後,才不會發生無法遺愛人間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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