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網路遊戲股份有限公司今日發佈之新聞稿,聲明大宇遊戲公司代理發行之「Fly High 女神之歌」侵害其著作權,並將提出刑事告訴。
傳奇網路新聞稿內容,諸多均與事實不符,大宇遊戲此嚴正澄清,其於台灣代理發行之「Fly High 女神之歌」,係由成都掌娛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所製作之遊戲,大陸版本為「魔神戰紀 2」,依雙方之代理合約,成都掌娛公司負有擔保其所製作之遊戲不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之義務。
前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4 日,大宇遊戲收受傳奇網路之函文,告知其代理發行遊戲「Fly High 女神之歌」之內容,有侵害傳奇網絡「幻想神域 Fantasy Frontier Online」及「狩龍戰紀 Dragon Slayer Online」之智慧財產權之虞。大宇遊戲基於維護國內遊戲產業優質商業環境之目的,為表誠意,即刻要求成都掌娛公司將傳奇網路指控疑似侵權之內容全數下架,並積極協助三方溝通事宜。
大宇遊戲並非「Fly High 女神之歌」之實際製作者,對於遊戲內容可能涉及侵權乙事,亦係於傳奇網路通知後始知悉,並於知悉後將相關內容全數下架、積極協助三方調處,自始至終絕無侵害傳奇網路著作權之意圖,大宇遊戲之處理程序均合乎法律之規定,無涉犯著作權法之虞。對於傳奇網路向兩家公司提出共六佰萬之賠償金,依大宇遊戲與成都掌娛公司合約約定,成都掌娛公司應全權負責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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