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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控(0005-HK)(HBC-US)(HSBA-UK)涉嫌為墨西哥及哥倫比亞毒販洗黑錢案,獲美國司法部罰款19.2億美元「輕判」。美國國會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發表名為《大到不能監禁》(Too Big to Jail)的調查報告,披露當年英國財相歐思邦(George Osborne)曾向去信美國聯準會(Fed)施壓,報告質疑司法部不起訴滙控,是基於外交壓力,而非法律理據。
星島日報、香港明報綜合外媒報導,報告提到,歐思邦曾去信時任Fed主席的伯南克(Ben Bernanke),關注美國起訴英國銀行,並指出若滙控被起訴,將影響全球金融及經濟穩定,對歐洲及亞洲影響尤甚。報告又指,司法部內部人員曾建議起訴滙控,但時任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Eric Holder)及其他高官因為擔心引起全球金融市場動盪,拒絕聽從內部人員的建議。惟報告相信司法部是受到英國施壓才決定和解。
外電引述司法部發言人反駁控訴,指不起訴滙控是衡量多項因素後的決定,包括可能會影響無辜第三方,例如僱員、客戶等。滙控及英國財政部亦拒絕回應。
這份由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撰寫的調查報告,題為《大到不能監禁》(Too Big to Jail),強調匯控沒被起訴,只因其規模大。匯控發言人表示,不評論該份報告。匯控股價昨日在港升1.7%,其美國預託證券在昨晚早段,較港股收市價再升近1%。
匯控在2012年捲入洗黑錢醜聞,集團被指在2006年至2009年協助墨西哥及哥倫比亞的販毒集團,清洗總值8.81億美元的黑錢。美國司法部經調查後,最終在2012年12月與匯控達成和解協議,匯控向當局支付19.2億美元,並接納為期5年的「延後起訴協議」。「守行為」期間,當局會評估和監察其合規制度的改善進度。今年初,當局把「守行為」的期限再延一年至2018年。
美國眾議院在2013年3月開始就司法部的決定進行調查,發現司法部不起訴匯控,並非因為缺乏證據,反而司法部的刑事組資產沒收及洗錢科,早在2012年9月初便建議就事件起訴匯控。
然而,英國財相歐思邦在9月中旬向時任Fed致信,表示就美國執法部門對英國銀行的行動表示關注,認為相比美國本土的銀行,美國當局對待英國銀行並不公平,又指若美國對匯控這類「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進行檢控,會引發金融市場嚴重動盪及破壞經濟穩定,尤其是對歐洲及亞洲。
報告顯示,英國政府多方面向美國當局施壓,除歐思邦的信件外,有英國官員亦曾經向美國官員投訴,美國對英國銀行採取過分進取的行動,以圖削弱英國銀行到當地做生意的意欲。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則積極拉攏美國司法部與匯控高層會面,最終雙方在2012年11月舉行會談,匯控提出以「延後起訴協議」代替檢控。在此約1個月後,司法部正式決定不起訴匯控。
現時匯控尚在「守行為」中,但調查報告沒有提及是否有後續行動,只在總結時強調,美國人民有權知道事實的真相,並指出司法部有急切需要通知國會,作出此決定的背後原因,以讓國會透過立法職能,解決「大到不能監禁」的問題,而非因銀行規模的大小,容許雙重司法制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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