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勇氣
她堅毅忍耐,絕不是女人的美德,單純只是無法接受事實而已。她只是在不滿與不安的選項中,選擇了不滿,同時也代表在「成長或退化」的選項中,她捨棄成長,選擇了退化。
她單純只是執著於過去。她被動、缺乏積極性、否認事實。並且因為否認事實而消耗了她的能量。她沒有把生命的能量使用在自己的成長上。
佛洛姆說:「意志無非是一個人個性的表現。」
旁人勸她:「打離婚官司,拿一筆贍養費,邁向新的生活吧。」結果她回答:「我下不了決心。」然後她又說:「況且我們還有孩子。」但是她的兒子和女兒早對她說過,想離婚就離婚吧。接著她又說:「如果我把事情鬧大,我先生就根本不回來了,所以不能鬧上法院。」
她只要生活能恢復以前的秩序就放心了,她努力挽回根本喚不回的東西。像她這樣,努力挽回根本喚不回的東西,我稱之為執著性格的努力。
因為她輕視自己,所以不相信能夠從離婚後的生活得到自我價值。因為她輕視自己,離婚後的人生沒有生活目標,所以緊緊抓住現在不幸的婚姻。
自己選擇人生目標,能夠讓自己變得更堅強,但是她卻沒有這個條件。
當人們相信前進所獲得的價值,遠比逃避所獲得的價值大得多,對於難以避免的不安,方得以做好建設性、主動面對的心理準備。
大多數的人能夠因為自己的決心而得到幸福,但是這個女人說,即便見識一輩子的地獄,仍然比踏入新生活來得好。這真的就是「安全第一」的精神官能症。
她只是被「希望丈夫回到我身邊」的願望囚禁,因而漸漸看不到事實,她需要的是向過去的自己告別的告別式。
對丈夫的憎恨,如果她能鼓起勇氣意識到它的存在,並且揮手告別,便得以成長。但是她卻把憎恨擺在心底,緊抓住丈夫不放。這樣的糾纏,只會讓她永遠無法成長為一個健全的人。
她緊抓住現在不放,因而失去了成長的機會。即便她緊抓住現在不放到如此地步,她的婚姻生活及愛情生活也感受不到快樂。
因為她憎恨自己,所以喪失了「快樂的能力」。
本文摘自上奇時代《提分手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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