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蘭君報導】現代婦女基金會成立30周年,是國內唯一一個相繼推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通過的民間團體,更首創多項婦幼人身安全的重要制度,讓全國人民都能受到保護。有鑒於性侵害事件頻傳,民眾的迷思觀念嚴重,特別在現代婦女基金會成立30周年前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20周年之際,推動「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倡議行動,期待翻轉我國的性侵害防治觀念。
長期以來,性侵害案件的關注點都在性行為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無論是傳媒輿論或司法文書,都常以被害人「是否極力反抗或說不」作為依據,而非加害者是否確認過被害者「同意」該次性行為,不但剝奪了被害人的「性同意權」,也間接造成社會對於性侵害事件的迷思與誤解。因此,實有必要了解民眾對於「性同意權」的認識,及如何認定對方是否同意性行為的看法。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在Dataa大數據研究中心及EZchoice行動市調App的公益協助下,於日前進行了台灣第一項性同意權大調查─「性不性,誰決定?」,結果顯示雖然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表示同意「性行為前要取得對方同意」,也認為「可以分辨對方是否願意和自己發生性關係」,然而再進一步問到對於「性行為的同意」與「對性侵害的認知」時,卻發現男性與女性的認知落差極大,極有可能因為男性未尊重女性的性同意權,而造成性侵害事件發生。
沒有肢體反抗 不表示同意性行為
推動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長期以來針對性侵害的防治教育宣導,多以No Means No為訴求,但是,這樣的方式仍然將預防性侵害發生的責任,歸咎於被害者,忽視加害者有責任確保性行為發生在自願的情況下。No Means No代表任何人有權利拒絕不愉快的性要求、有說No的權利,然而許多性侵害被害人可能連說不的能力都沒有就遭到侵害。因此現代婦女基金會「Only YES means YES」的倡導,就是強調性主動的一方有責任要確認對方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是否「同意」性行為,而不是用「沒有說不就等於願意」的模糊態度侵犯他人。同時Only YES means YES也是一個鼓勵「溝通透明化」的概念,避免「性同意」成為性侵害事件能否成立的爭議點,也能減低對性行為雙方造成傷害的可能。
林美薰表示,過去現代婦女基金會將精力放在推動各項重要婦女人身安全的法律與制度建立工作,然而性侵害帶來的二度、三度傷害有許多是社會觀念所造成的,民眾觀念的改變必須透過媒體的力量,尤其現在是視覺優先的時代,若有機會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傳達「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將有助於翻轉社會責難性侵害被害者的現況。本次很幸運有廣告及公關的專業團隊願意義務協助,讓基金會在有限的資源下,共同協力拍攝了一支30秒的電視廣告影片及以真實案例為背景的3分多鐘網路宣導影片,透過紅綠燈的創意概念表達「性,需要取得對方同意」,更強調「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訊息,希望盡可能結合資源,在電視及網路中播放。
在30周年前夕,現代婦女基金會潘維剛董事長、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張秀鴛司長與台北市社會局許立民局長,除了呼籲「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外,更共同宣布由三方攜手合作的「展心性侵害創傷復原中心」正式成立,期待未來提供性侵害被害者更深度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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