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當冤大頭! 年節食品「五不」買

記者: 健康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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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當冤大頭! 年節食品「五不」買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珮均報導)

年節腳步將近,迪化街商圈往往是民眾選購年貨的集散地,但面對眾多沒有產地標示、製造日期的散裝食品,您吃得安心嗎?為確保消費者的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推出新規定,年貨大街販售之牛肉乾、魷魚絲及開心果等散裝加工年節食品,除品名及原產地外,更增加標示「補貨日期」,等同到貨及上架日期,讓民眾能食得更安心。

散裝年貨新規  增加標示「補貨日期」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說明,年貨大街販售的年節食品原包裝雖已有標示有效日期,但拆開後以散裝型態販售,已經改變了原有的包裝型態及效期;該局今年與年貨大街8大商圈業者合作,透過臺北市食安條例公告,要求業者加標「補貨日期」,方便消費者辨識,實踐「資訊透明」食安城市的政策。

3大類加工品+8大商圈將加強巡查

依臺北市食安條例第9條公告,將對「牛肉乾、豬肉乾、魷魚絲即食食品」、「開心果、瓜子等植物、乾果類食品」及「軟糖、花生糖等休閒類食品」,3大類散裝加工食品,嚴格執行標示品名、原產地及補貨日期;攤商可於外包裝黏貼或以立牌、插卡方式明顯標示。

臺北市衛生局也將動員稽查人員針對迪化商圈、榮濱商圈、後站商圈、華陰街商圈、台北地下街商圈、寧夏夜市商圈、沅陵街商圈及四平陽光商圈等8大年貨大街商圈進行每日巡查,確保食品標示、有效日期及衛生情況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法規。

選購年節食品遵守五不原則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建議,消費者在採購年節食品時,可把握標示不清楚者不買、過於鮮豔不買、有異味者不買、來源不明者不買、有破損者不買的「5不原則」;且善用眼、耳、鼻、口檢查,儘量選擇完整包裝的食品,留意販售場所環境是否清潔衛生,無論完整包裝或散裝食品皆應儘早食用完畢,才能保障自我的健康。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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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8-01-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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